发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2-09 浏览 .. 人次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做好2017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郑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航空港实验区)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对于以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为主要业务的人事代理服务企业,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6年度内,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年度内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保险费足额缴纳的企业。 三、申报途径 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含市内各区分局)参保企业按照自愿、便利的原则,可自行选择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或市内各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在各县(市)、上街区参保企业到参保地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在航空港实验区参保企业到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企业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四、申报时间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受理时间为每月5--20日,全年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理时间为每月1--15日,全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五、补贴项目及标准 职工生活费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支出为准,补贴上限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六、其他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详见附件一,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二,有关政策文件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咨询电话:67887055 67880211,地址:郑州市汝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东北角郑州市人社局汝河路办公区6号楼513、515室。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7885701 67887073,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16、6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