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安排加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 发布时间:2010-09-09 浏览 .. 人次
编辑同志:
我单位作为一家建筑企业,近期工作任务较重,常安排加班。但一职工在“5·1”期间,未经安排,自己来到单位加班,结果被高处坠落物砸伤。请问:该职工受伤能否按照工伤处理?
湖 南李 林
李林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不仅是指劳动合同规定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单位要求的加班加点时间。但贵单位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未经单位安排,主动加班,只要是在从事本职工作,也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在此时间内工作受伤,应按照工伤处理。单位能够证明该职工是在从事私人事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