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2-22 浏览 .. 人次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关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类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接续转移、中断终止、费用审核结算、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经办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四)负责执行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表;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审计稽核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
(六)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
(七)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协议管理,并对其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审核与监督;
(八)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九)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采集、整理、记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1—6级)在市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管理;
(十四)负责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垫底资金经办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